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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四个省份全面取缔P2P,黑龙江32家机构全面出清!
2020-03-23 来源:金融虎 浏览次数:686

    3月23日消息,又一省份宣布全面取缔P2P。近日,黑龙江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网络借贷行业出清公告",截至目前,注册在该省纳入整治范围的32家网贷机构均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未通过验收。据金融虎此前报道,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已有内蒙古、陕西、吉林3个省级行政区接连公告取缔辖内所有网贷机构。


    根据公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注册在该省纳入整治范围的32家网贷机构均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未通过验收。其中,18家已良性退出,3家被公安机关立案,其余11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并退出P2P网贷行业,有关机构将按照退出计划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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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明确,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P2P模式的"消亡"正在国内加速。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内蒙古、陕西、吉林等三个省级行政区接连公告取缔辖内所有网贷机构。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注册在该区的21家网贷机构均未全完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通过验收,其中13家已清盘退出,2家被立案侦查,其余6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其他在蒙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该区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3月15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注册在该省的19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均未通过省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所有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外省在陕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所有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3月17日,吉林省P2P网贷风险处置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网贷机构取缔公告"显示,对存量的14家P2P网贷机构逐家合法性合规审核,其中有12家机构已清退,2家机构被立案侦查。根据国家P2P网贷机构清理整顿"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吉林省纳入整治范围的14家存量网贷机构全部予以取缔。


    至此,在国内31个省级行政区中,黑龙江省成为第十三个全面取缔P2P的省份。据金融虎最新统计,自从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省互金整治办的名义和P2P专项整治办联合发布公告在全国率先取缔辖区内所有P2P业务以后,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先后公告取缔辖内网贷机构。


    今年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到,2020年,金融市场业务条线重点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2月25日,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问题召开媒体通气会,就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特殊时期的金融监管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在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提到,疫情不会改变P2P专项整治方向。他强调,"P2P专项整治,方向不变,节奏不变,继续坚定不移、彻底的执行。P2P以''''''''''''''''退''''''''''''''''的方向为主,整个专项整治政策没有改变。"。


    3月22日上午,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近三年来,银行业总共处置的不良贷款达到了5.8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等高风险业务压降了16万亿元,一批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已经得到了有序处置。网络借贷也就是P2P的风险也大幅压降,目前实际运营的网贷机构数量比三年前已经减少了近90%。还有一批非法集资案件也得到了严厉查处,对有关人员也进行了惩处,金融市场秩序在不断好转。


    周亮提到,下一步,银保监会还会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要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大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稳妥地处置高风险机构,继续拆解影子银行,压降高风险业务。推进网络借贷的专项整治,加大互联网保险的规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