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Heilongjiang Micro-credit Compan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MCA)是由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自愿发起,经省委金融办、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独立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发挥同业桥梁和政企纽带作用,促进会员全方位业务合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和行业发展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行业依法合规发展;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水平,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社会影响力,增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和微型企业的服务水平。
本会的主要业务:
(一)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质量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研究和探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并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小额贷款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协调会员与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五)开展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联系,加强跨地域交流合作。
(六)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不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会员单位抗风险能力。
(七)建立会员之间信息沟通机制,通过组织小额贷款行业文体娱乐及先进经验交流等活动,积极发挥会员单位间的沟通桥梁作用。依法宣传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活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品牌建设与自主创新工作。
(八)发挥协会集约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融资等服务,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业务合作,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的渠道。
(九)组织会员单位签订自律公约,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
(十)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十一)制定小额信贷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小额信贷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协助主管单位组织小额贷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二)对涉嫌小额信贷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投诉,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配合其做好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和年鉴等内部出版物。
(十四)承办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