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发展要点》和《东北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承诺书》等文件。为进一步强化会员自律守法意识,引导提升行业诚信建设能力,坚定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和斗争阶段的新变化,新要求。协会发布"六坚决,六坚持"自律倡议如下:
"六坚决":
一、坚决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二、坚决不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欺诈等非法催收手段催收贷款,不与黑恶势力勾结讨要账款或开展业务;
三、坚决不发放高利贷或者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再高利转贷;
四、坚决不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或超范围经营、异地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和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信贷业务行为,不开展"校园贷"、"首付贷"、"裸条贷"、"现金贷"、"套路贷"等违法违规业务;
五、坚决不接触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和事件,积极举报并提供黑恶势力线索;
六、坚决不抽逃资金和帐外经营,不向公司股东以及高管发放贷款,并服从监管,自觉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要求和业务指导,接受监管部门的现场、非现场业务检查,及时提供报表和信息,对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跟踪落实。
"六坚持":
一、坚持小额分散、服务实体、支农支小的经营原则;
二、坚持合规诚信守则、服务提质增效、业务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助推的发展信念;
三、坚持建立和完善风控体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具备化解风险能力;同时要细化客户市场分析,贯彻落实"三查原则"和"三性原则",将风险防控贯彻到业务的全流程;
四、坚持完善法人结构治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统筹落实管理和经营的相对独立,良性互动的现代化运营模式;
五、坚持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责任、监督和审计工作体系建设;
六、坚持提高从业人员学习能力和服务本领,积极参与省、市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察和座谈交流等活动,逐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