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也公开宣判一宗"套路贷"涉黑案件,犯罪分子多次以"软暴力"行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资料显示,主犯黎某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参加该组织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7万至1万元不等。
2017年9月起,被告人黎某木为谋取非法收入,伙同被告人赖某康等6人,成立主要以放高利贷为业务的公司,采取"套路贷"方式,诱骗受害人签订大量空白的借款合同、借条等,此后以受害人违约为由,虚增债务,向受害人非法催债。
在催债过程中,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上门骚扰、泼油漆、堵锁眼、送花圈、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滋扰、闹事,并采取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多名被害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威慑,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