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范非法集资,重点做好"三看":
第一看回报率
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承诺的收益率是否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
第二看范围
是否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是否为"一对多"
第三看资金流向
筹集资金是否以自己占有为目的
二、凡是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吸收公众存款的,均为非法集资。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活动时,要充分认识,了解相关机构的性质和功能;
2、如果发现组织者在投资活动中运用传销等形式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3、对于一些高度复杂、专业性强的业务,更需要投资人对相应公司足够熟悉,谨防受不法分子的蒙蔽。
三、谨防不法分子通过本人游说、广告、信函、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等方式,以高回报为诱饵,散布销售即将上市的原始股,传播虚假项目,炒作电子黄金、私募基金、投资外汇等概念。不法分子在短期内募集到资金后便携款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