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8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创立大会获悉,黑龙江省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解决农村和微小企业融资难、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整体稳健。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38家,注册资本30.2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8.4亿元。
地域分布上,小额贷款公司覆盖所有市(地);县域覆盖面70%;设在乡镇的3家。资本规模上,平均注册资本2200万元;目前已有5家公司实施了增资扩股。经营模式上,小额贷款公司初步形成了产业链(供应链)模式、集贸市场模式、街区模式、行业合作等经营模式。经营情况方面,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2145笔,金额48.4亿元。
允许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是我国信贷制度的创新。尽管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启动较晚,但由于较好地处理了防范风险和制度创新的关系,不断更新理念,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在准入审批流程、股权结构设计、股东关联约束差异化准入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为一些省份试点工作提供了经验,得到了有关业内专家的肯定。
黑龙江省采取的具体措施是:
严把准入关。在市场准入环节上,坚持"五看":看股东出资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恶意逃废和拖欠银行贷款记录、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有清晰的思路、是否真正掌握政策。
市场准入和监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市、县级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框架已经形成。
实行差异化的准入标准。黑龙江省中心城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最低门槛在2000万元以上,县域或乡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最低门槛掌握在1000万元以上,分别是银监会规定标准的4倍和2倍。
科学优化股权结构。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人由银监会规定的不少于9人调整到不少于5人,在全国先行一步。
积极拓展小额贷款资金来源。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已有5家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了从银行融资7100万元,预计明年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将有大幅增长。同时,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起了亚行的关注,拟先期拿出1亿美元资金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