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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山:对我国小额信贷事业发展的几点心得
2012-04-26 来源: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网 浏览次数:1628

    2012年,全球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持续阵痛中,进入新的不稳定时期,中国经济也由此步入了新的调整期。在新的形势下,中国金融业将如何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业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成为了业内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中国金融网、国家摄影网主办,国际金融服务集团、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协办的"2012中国金融形势分析、预测与展望专家年会暨第八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于4月22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2012,中国金融新模式新未来"。中国金融网全程直播大会盛况。以下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在金融专家纵论中国金融分论坛上的演讲

    1、谈到小额信贷的分类,我认为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基本上可分为三类:1. 福利主义小贷,即既服务于弱势群体又享受外部资助或补贴的;2. 公益性制度主义小贷,即既服务于弱势群体,又追求自身自负盈亏和可持续发展;3. 商业性小贷,即服务群体高于前两者的、但传统银行不愿或难以服务的群体,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小贷。印度安得拉邦这次小贷危机出问题的主要是第三类的商业性小贷机构。实际上国际和私人资本看中和进入的也就是这类小贷机构。印度一些进行商业性改制转型的小贷机构和一开始就设立为商业性的小贷机构,它们的问题是过度的商业性,忘记了小贷机构自身应有的社会功能属性。小额信贷本质上是社会发展属性和金融经济属性相融合的产物,要体现两者的特性,应求得矛盾的平衡和统一,这也使它既区别于扶贫社会项目和一般金融活动,又与这两者相关相连。

  但要清楚,我国目前商业性小贷机构的主体与印度商业性小贷机构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国的小贷公司平均贷款额约在七八十万元到一百万元,多的单笔贷款额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严格意义上讲这不是小贷,而是小企业贷款,而印度的商业小贷额度一般不超过一千美元。因此,我国商业性小贷机构的主体遵循的是一般金融机构的规则,而没有遵循上述小额信贷机构应遵循的规则也就很自然了。但如要名副其实,这些放大额为主的机构其实是贷款公司,而非小贷公司。而那些遵循小贷规则(即单笔贷款额在本地人均GDP2.5-5倍以内)的商业小贷公司则一定要吸取印度的相关经验教训。与那些实为贷款公司的"小贷公司"则应遵守我国其他相应的政策法规的规制。对小贷机构当前重点是不能有变相吸储、非法集资、洗钱、实际的高利贷、暴力追债等行为。

  2、就中国目前的情况看,对于政府和监管部门而言,应该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一方面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小额信贷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都需要,防止出现对小额信贷的误解和健康发展势头的逆转。另一方面注意发展的节奏,突出"稳步"和"健康"的原则,注意行业发展的健康和监管的有效。对于小额信贷,应注意防止两个倾向,即一方面不要神化小额信贷,另一方面也不要妖魔化小额信贷。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当前,我们特别应注意小额信贷发展的"两个"均衡性。一要均衡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加大对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这一"短板"的支持力度,以利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全发展。二要均衡注意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也就是说,衡量和评价任何一个小额信贷机构,必须有两个底线,即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两个标准。印度现在的危机,从宏观上看,与监管部门对小额信贷过度商业化和运营机构不注意社会绩效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有关。

  从政策监管的层面,还应注意平衡分配和引导资源,提高小额信贷发展薄弱地区的资源配置;有关部门应加强认识和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一致;对不同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正确引导和发挥媒体舆论的作用;进行金融教育培训;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征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整体上考虑建设小额信贷这个行业,包括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性中介服务提供者,例如评级机构、培训和能力建设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提供者、行业协会;等等。

  我认为,各种类型的小额信贷都应支持,并同时关注解决它们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问题,这才是我国小额信贷的正确发展方向。真正愿意服务于中低收入和贫困群体客户的小额信贷的是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应该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因为迄今为止,相对于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和商业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它仍然没有得到政府具体的政策法规的支持。

  3、我认为江苏省政府金融办的经验值得借鉴。江苏的经验主要是对小贷公司的进入门槛严格审定,并强调对其规范和服务。政府从指导思想上和具体举措上要求、鼓励和支持小贷公司为三农和小企业服务,从制定较完整的政策、各项规章制度上规范小贷公司的运作和行为,同时从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抓规范的同时强调为其提供服务。其中十分突出的一项举措是由政府出资建立起全省统一的电算化信息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包括了监管机构、小贷公司和借贷客户三个层面的运行、财务和其他必要信息,有效的从源头上控制了小贷公司信息的透明、真实及规范,也体现了对其的有效服务。由于有对小贷公司的真实情况的把握,政府说服商行向优良的小贷公司提供贷款。由于有政府的公信力和对小贷公司真实情况的掌握,在江苏的国有控股大商行和地方商行都十分积极热情的愿意为小贷公司提供贷款。由此,基本解决或缓解了小贷公司融资难得问题,较好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4、从国内外的经验看,商行要做好微小贷款业务,首先要将它作为商行决策和管理层的坚定意愿和战略定位,并使之成为全体员工的一种企业文化。其次要将这一目标追求真正落实体现在机构实际运行的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体制机制上。例如,在商行内部或另外设立专门的从事微小贷款的部门和机构,其人员构成、产品开发、运行机制、风险防控和考核机制等均应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员构成上除该部门高管是在微贷上有意愿、有能力、有经验的领导外,一般员工多从新从事该微贷业的、有一定学历的年轻人群中选聘,并进行系统的理念、文化和实践的培训锻炼。在产品开发上,有小组、个人和村银行类贷款。产品设计的一种选择是提供简单、标准化的产品,形成低成本的标准流程,另一种选择是通过提供定制产品,体现优良、不同需求的客户服务,要在这两种选择中寻求适当平衡;还应有层级制的利率结构。在风控上,由于客户缺少抵押担保,因此关键在于通过了解各种软硬信息,考核和掌握借贷人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结合客户的实际现金流做出贷款和还贷安排。当然还要注意市场风险。从操作风险的角度,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员工的品行道德规范是极重要的,防止欺诈等行为,要注意政策和程序的简单一致性;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明确的授权层次和信贷管理制度;"四只眼"制度;员工轮换;内审制度;等等。人力资源管理上,要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对信贷员的薪酬,应考虑当月发放贷款的笔数,而非主要是金额;未偿还贷款余额的笔数和金额;第一次借贷客户的贷款笔数;按风险和注销比率衡量的贷款质量;等等。

  5、从宏观上看我国的小额信贷事业的现实和可能的发展潜力,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固然是主力军,但只要政策对头,再加上小额信贷业自身的努力,各种类型的小额信贷组织仍是一支重要的力量,而且有各自的优势。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也要遵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