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还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准入条件;鼓励实体经济类企业、境内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将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银行数由2家增加到若干家;运作规范的,融入资金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可由50%提高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