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办)名义,号称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对P2P网贷出借人实施诈骗活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贷机构回款渠道。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P2P网贷机构出借人,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相关回款渠道请及时与P2P网贷机构或当地网贷整治办确认,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提示。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