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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关于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类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
2021-09-27 来源:协会秘书处 浏览次数:907

各市(地)代表处,各小额贷款公司:

近一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及各省市对于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频度加快。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召开,首次提出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将调控学区房提高至国家政策层面。此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多个城市相继发布政策,出手整治学区房。

从我省房价变化情况看,以哈尔滨为例(数据来自"吉屋网"),2020年12月哈尔滨新房均价为12,625元,二手房均价为10,384元;2021年8月哈尔滨新房均价为11,919元,二手房均价为10,150元。7月份哈尔滨市成交参考价稳定在10550元/㎡,环比下降4%。仅松北区与南岗区成交均价有所上涨,南岗区成交均价为14412元/㎡,成交均价上涨4%;道里区成交均价也近1万4大关,为13915元/㎡,成交均价下降4%。而我省小贷公司业务结构中,房产抵押类业务占比较高,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将对小贷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导致行业风险聚集,对此协会根据有关政策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加强新增放贷业务准入审核标准。对于贷款主体为房地产类的业务要加强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规避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要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小贷公司做房地产类票据贴现业务需谨慎,提前做好风险排查和处置措施落实。

二、加强在贷业务的贷中后管理。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小贷公司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密切关注当地房地产价格波动变化,尤其是要充分研判分析校区房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授信额度与贷款周期匹配问题,合理把握贷款抵押率。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小贷公司要关注房产被持有人的年限,贷款用途流向,经营情况等,对存在风险的业务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贷款期限,增加抵押物或担保人等保障手段。

三、严格第三方合作机构资料审查。小贷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应加强对借款人的贷款要件审查,加强小贷公司内部管理和制度落实,强化全风险流程防控和人员岗位责任,杜绝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

面对新经济形势和行业新常态,各小贷公司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落实省市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要求,严禁小贷公司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严防因政策调控所带来的风险外溢至小贷行业,坚持合规经营意识,严格经营风险防范,树立正确客群导向,坚定服务实体经济,为龙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实现新突破。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