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大庆市四家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的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规〔2018〕5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黑金发〔2019〕71号)和《关于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金发〔2020〕40号)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大庆市宝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大庆市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肇源县晟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肇源县诚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现予以公告。
试点资格取消后,上述四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再开展经试点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项业务,名称及业务范围中不得包含"小额贷款"字样,但其可继续依法对存量不良贷款进行清收。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