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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发集团认真落实苏州“惠农”十条 推出“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
2020-02-12 来源:苏州日报 浏览次数:540

2月7日,苏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正式发布。为切实保障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的重要作用,苏州农发集团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苏"惠农"十条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小额贷款、涉农担保等途径,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苏州农发集团第一时间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抗击疫情的实施意见》,推出"小额贷款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两项措施,助力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据悉,实施意见执行期暂定为自《意见》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其中,"小额贷款业务"针对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农户个人(种养大户、菜茶花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单户贷款金额总量不高于8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12个月,可提前还款,按天计息。对于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客户,执行种养殖户4.35%/年、其他农户5.22%/年的优惠利率。用户可凭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人行征信报告、生产经营相关资料等,通过下载"鑫鑫金服"App,或微信添加"鑫鑫农贷"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

"融资担保业务"主要针对受本次疫情影响的苏州大市范围内从事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各类涉农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畜牧、水产、菜茶花果等种养及其初、精深加工、经营和销售的项目;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联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商等农业新产业;具有"农业+"特点的循环型、延伸型、体验型、智慧型等农业新业态。单户担保金额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单户担保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列入苏州市级名录的示范合作社单户担保总量不高于500万元,其他涉农企业单户担保总量不高于300万元。对于审批通过的客户,执行0.8%/年的优惠费率。客户可凭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章程、企业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企业有关经营及财务资料;银行流水;企业人行征信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