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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超50%将被通报
2011-11-07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736

  新华社石家庄11月4日专电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市中心支行日前出台河北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从11月份开始,对贷款利率实行按月监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超过50%的金融机构,将采取通报、约见谈话和风险提示等措施加以制止。

  河北省构建了金融机构利率报备监测系统,对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动态监管。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

  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银企合作,不得在发放贷款时违规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得强迫企业到指定的机构接受服务及收费;不得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特别是不合理的贷款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费用;不得为增加存款而要求贷款企业完成不合理的要求,或将吸存费用转嫁给贷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