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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草根经济”的春天
2011-09-26 来源:北方周末报 浏览次数:1810

  专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处处长申秀文

  《北方周末报》:内蒙古现有多少家小额贷款公司?您认为小额贷款业务 在内蒙古快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申秀文:截至2010年底,我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2家。

  我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国务院5个1号文件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二是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为中小企业和农牧区服务的金融机构严重缺失,仍然存在着贷款难的现象,资金需求旺盛。手续简便、贷款利率低于民间融资的成本,这成为那些无法在银行获得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转而寻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主因。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放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尽管这一利率水平远远高于银行利率,但与动辄年息30%甚至50%的民间融资成本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无疑具有很大吸引力。三是民间资金充裕。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快速发展,民间资金充裕,民营资本通过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金融行业意愿强烈。

    《北方周末报》:小额贷款对内蒙古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哪些带动作用?  

    申秀文: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我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成为落实普惠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可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0.9倍到4倍之间自由定价,其利率一般高于商业银行,而低于民间借贷利率,所以对平抑民间借贷利率有明显的作用。同时,解决了一部分人员就业问题,为相关人员提供转岗的机会。目前,从业人员已注册4000多人。

    《北方周末报》:与其它城市相比,内蒙古小额贷款市场存在哪些不足?

  申秀文: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区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面临资金不足的瓶颈。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且有规定注册资本上限不能超过2亿元人民币,令一些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早已钱款用罄,无法继续发放贷款;很多公司由于资金有限,也不得不抬高借贷门槛,渐渐违背了"小额"的初衷。

  与其它城市相比,突出的问题是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快,但是监管相对比较薄弱,人员跟不上,人力资源和储备人才少,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北方周末报》:内蒙古作为全国首批小额贷款试点省份之一,同时作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所涉及的重要省份,内蒙古小额贷款市场将面临怎样的发展机遇和潜力呢?

  申秀文: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是一个朝阳的行业。它具有长期生存的条件,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这两句话,或许会再次激起民间资金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展可以转为村镇银行。

    《北方周末报》:小额贷款只贷不存,不涉及公众存款问题,请问如何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呢?

  申秀文:规范发展,制度先行。从2006年试点工作伊始,我办就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在没有参照的情况下,陆续研究制定了多个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集内部治理、外部监管、环境约束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为促进内蒙古小额贷款业整体健康发展,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我们通过严控"不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和"不用非法手段催贷"三道红线来加强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