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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人人贷”伤害的不止是两个人
2011-09-15 来源:长沙晚报 浏览次数:1813

  提到贷款,人们大多第一反应是银行。但今年随着信贷紧缩,许多企业和个人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一种个人对个人的P2P模式由此吸引了不少客户。但目前这一领域尚属监管空白,参与其中需提防风险。

  本报讯(记者 李素平)前不久星沙某楼盘开发商因卷入放高利贷、地下钱庄等被抓的消息让许多人对民间借贷十分关注。记者昨日从星城银行业获悉,近期一份由银监会下发至各商业银行的文件,令一种被称为"人人贷"的民间借贷模式浮出水面。

    A  P2P机构充当资金掮客

  只有小学文化的胡清花是这种模式的获益者之一。一家神秘的机构近日在微博中透露:胡清花一共贷了3000元买猪崽和牛犊,一年下来赚了三头猪和一头牛。

  但胡清花获得的贷款并不是银行发放的,而是P2P渠道。这一渠道被管理层唤作"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简称P2P)"。简言之,P2P机构通过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配对,以此收取中介服务费,角色类似于资金掮客。

  前不久由于被媒体报道,此类目前尚处在监管空白地带的P2P机构方浮出水面。8月23日,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向商业银行提醒"人人贷的有关风险"。该通知虽面向商业银行,但早已引起业内重视。

  B  长沙也有人人贷公司

  这与记者年初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年初一家P2P机构成都分公司一位自称姓罗的员工曾电话联系记者,推广其一款理财产品,称这种产品类似银行理财产品,借出最少5万元资金,公司即可寻找匹配的债务人将闲钱借出去,如果借出1年,至少可获取逾10%的年化收益。他表示,"这些资金,将配置给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学生,利率会比银行基准利率稍高。"

  "公司处在快速发展阶段,长沙这边的分支机构正在筹建。"上述罗先生称。不久后,记者在星城多处停车场看到了夹在汽车挡风玻璃缝内的该公司宣传折页。据介绍,其长沙分部已经成立,诸多员工目前就做着信贷业务,但目前只受理贷款申请,而理财申请暂不受理。

  C  通知指出提防7大风险

  一份在商业银行中流传的《银监会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的通知》指出,目前P2P存在7大潜在风险。分别是: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信贷风险偏高,贷款质量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同样存在风险隐患。

  看似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行为,只是多了一个中介服务公司,如何将风险蔓延到商业银行呢?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受融资杠杆比例限制。为绕开监管,小贷公司投资人完全可能开办一个P2P平台公司,向小贷公司客户发放贷款,然后通过P2P平台公司把个人债权转让给其他出资人。因为投资人个人不可能管理众多客户,他们可将信贷管理通过内部交易由小贷公司代理,P2P平台和小贷公司则收取代理费。因个人债权的转让比例无人监管,如此一来,投资人的融资杠杆比例就增加了。如果公司投资人把转债权得到的资金继续用于放贷,然后再转债权,则杠杆率可无限扩大,风险就加大了。如果投资人不仅用自有资金放贷,而且向银行借款放贷,则信贷风险就转嫁到了银行。

  D  专家称应鼓励金融创新

  实际上,伴随负利率现状的持续,许多人手中的闲钱已难以满足于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的回报率,主动流向风险更高、回报也更高的投资渠道。这种民间借贷机构的涌现给这种资金提供了一个出口。

  白澄宇认为,P2P信贷平台是一种金融创新,满足了金融市场的需要,应该加以鼓励。但所有金融创新都存在风险,也应该对P2P风险给予重视。由于不属于银行金融机构,而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双方交易,这种纯线上的P2P平台不是金融机构,只是咨询机构,不需要被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但作为信息服务机构,其风险在于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因此,对线上P2P的监管重点在于:必须要求P2P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透明的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分线,包括要提供平台整体的信贷风险贷款比率和真实有效的利率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