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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已满月 业内称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
2016-09-27 来源:中国网财经 浏览次数:411

      中国网财经9月27日讯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主要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网贷行业不可触碰13条红线。

  在此背景下,行业多家平台开宣布转型(如金融科技、消费金融),更有平台主动停业。对此,普惠金融公司董事长张辉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办法》中对网贷平台借款限额的规定大单平台影响较大,但是转型消费金融的风险不容小觑。未来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可能最后仅剩几十家平台。

  监管细则出台满月 平台转型也需慎重

  8月24日,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并规定了12个月的整改期。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谋求转型,以寻求合规发展,例如"科技金融"、"区块链""消费金融"等成为其转型的主要方面

  对此,张辉认为,金融科技涵盖的范围很广,可以运用在互联网金融的多个方面,网贷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他直言,转型消费金融就实际上很困难。原来大做企业借款与做消费金融本身风控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需要具备风控能力也完全不一样。

  "企业借款需要预测它的现金流,把握抵押物,抵押物处置的价值,这是风控的关键点,还要了解企业在当地的信誉、声誉。个人小额借款要把握这个人的还款人的特点。做大企业借款去做消费金融能力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转换是有风险的,"张辉如是说。

  借款限额成关键点 行业集中度将大升

  监管细则出台后,业内争议和关注度最高的是关于借款限额的规定。《办法》指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规定,部分内人士认为,应该对网贷行业的借款上限施行限制,但是额度标准低于预期。

  但是,张辉却不这么认为。他指出,监管层认为传统金融机构已在服务大额企业借款或者大额个人借款,网贷平台不应该做。

  他解释道,从本质上来讲有大额借款需求的企业可以从银行来获得借款,银行资金成本最低。部分企业在银行难以获得贷款是因为项目本身并不优质,风险相对更大。地方银行,小贷公司也在提供此类服务,如果都去做就会有同质化问题。

  张辉还指出,未来平台比拼的将是技术、科技等能力。随着监管办法落地,行业集中度会大幅度上升,行业内能剩下几十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