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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交易报告“失灵”多银行涉560亿最大地下钱庄案
2011-08-22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浏览次数:3572

    8月17日,重庆警方向媒体通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打掉一个利用空壳公司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团伙。此案涉案金额高达560亿元,冻结涉案账户共计912个,冻结资金5.48亿元。

  据一位参与此次案件侦破的人士介绍,重庆多家银行涉案。不过该人士并未透露具体涉案银行名单。

  记者查询现有公开资料获知,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地下钱庄案。人民银行曾通报,今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亿元。

  目前,警方正在进行案件收尾工作,相关嫌疑人正在司法诉讼过程中。

  让人不解的是,多达560亿元的交易几乎完全通过银行的"公转私"业务平台完成,但在审计署的检查前似乎并未被察觉。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等其他资料。

  第42条则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40条、第41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

  换句话说,为了将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私人账户,重庆楚和必须提供大量的材料,以说明资金流向,银行则应该进行适当的审查。

  "重庆楚和交易量这么大,银行应该不难发现异常。"当地一位银行人士说。按照规定,银行在发现大额、可疑交易,应当向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上述人士分析,对于银行而言,大量的资金往来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取得一定的结算收入,其次是能获得资金沉淀。在去年以来资金紧张的局面下,银行存款争夺战硝烟四起,几百亿的资金沉淀对银行而言极具吸引力。这也可能是如此异动都未能被发现的根本原因。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20条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