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查询:
| 会员登录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资讯
协会概况
金华:小额贷款公司税负普遍较重 亟需关注
2015-07-08 来源:浙江在线 浏览次数:1124

    近年来,金华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形势较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打破农村金融抑制的局面,不仅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活动,而且有利于释放农村金融需求、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截至2014年底金华市小额贷款公司已达37家,2014年全年入库税收5.45亿元,同比增长62.05%,高于全市税收增幅(10.8%)51.25个百分点。

  据金华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形势专题调研显示,金华市小额贷款公司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但对于减负呼声较高,尤其是税负较重问题亟需关注。

  调研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行业认定不明,无法享受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业"下属的"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但在财税工作中并未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为金融业,部分县(市)甚至将小额贷款公司认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此外,在营业税优惠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明确:"涉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等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非银行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则无法享受该优惠,仅能按适用税率5%缴纳营业税。相较其他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税负较高。

  二是风险拨备金计提比例与税前扣除计提比例不一致。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体通常是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信用等级较低,且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管理。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控制贷款风险的手段主要是第三方担保,并按"贷款五级分类"中的第二级"关注"来计提风险拨备金,计提比率为3%,反映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直接冲减净资产,亦即风险拨备金无须缴纳税款。而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本年末允许提取的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1%-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当呆账损失发生时,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应先冲抵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不足冲抵部分可据实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按《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1%"标准确定风险拨备金计提金额,而非"3%"标准计提金额,因而需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单一,成本支出较规范明了,经营成本主要为资金成本、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无其他大额支出,税负较其他金融企业高。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反映税负较重,要求减轻负担。2014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平均税负率为26.49%,其中规模较大的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税负率高达40.82%,而2014年全市银行业税负率仅为2.55%。与银行业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平均税负率高出其23.94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税收负担已超正常。

  此外,经营风险高,扩张意愿明显降低也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反映的主要问题。企业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放贷风险高于银行等金融企业。一方面,从业务职能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并没有接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既不便于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征信系统了解客户信息、更好地防控风险,也不利于人民银行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投放情况。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和农户,而该客户群体是被银行排除在外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资产率相对较高。2014年底该市银行金融机构不良率是1.46%,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统计的贷款不良率为3.44%,超过银行金融机构的两倍。而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数字远低于实际数字。当前经济形势较严峻,各类风险增加,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趋于保守,扩张意愿明显减弱。截至2014年,该市银行融资的小额贷款公司占全部小额贷款公司41.66%,较年初下降15.91个百分点,银行融资额11.65亿元,较年初下降46.58%;甚至有一家注册资本2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减资达50%;另外,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宁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来维持利润,也不愿扩大融资来承担放贷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迫切需要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呼吁要求享受与村镇银行同等的政策优惠。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加大涉农业务等税收优惠力度。1.建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与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同等的税收优惠,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2.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建议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涉农业务专户,专款专用,用于扶持三农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返还收入以及各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补助,专户中的财政返还收入和补助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保障企业利益的同时,确保实现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初衷。3、建议参照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与村镇银行同等的定向费用补贴。

  其次,要提高风险拨备金税前扣除比例。建议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考核标准,适当提高风险拨备金税前扣除比率,同时尽快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核销标准,并简化呆账核销程序。如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经法院判决后,若不能立刻执行,应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先核销不良贷款,待收回不良贷款后,再冲回呆账准备金,并补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