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查询:
| 会员登录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资讯
协会概况
四川保监局积极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
2015-01-30 来源:保监会网站 浏览次数:9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项俊波主席在宁波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宁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的成功经验,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川保监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找准着力点,学习借鉴宁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

    借鉴宁波模式成功经验,我局结合实际,稳扎稳打,推动工作不断开展。一是对辖内部分保险公司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我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情况、市场需求和工作难点,组织公司讨论学习宁波模式的成功经验。二是加强同省委省政府的沟通汇报,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并多次就开展我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拟定初步试点方案。三是联合省金融办、四川银监局于12月29日召开我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座谈会,邀请了7家地市金融办、10家银行和8家保险公司参加座谈,并向参会单位详细介绍了项主席的讲话精神和宁波模式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同成都市金融办、成都市经信委、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争取成都市政府对保险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给予政策支持,并邀请成都市经信委向保险公司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

    二、抓住创新点,推动我省小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在学习借鉴宁波经验的同时,我局将小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工作作为我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特色和创新。一是积极加强同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沟通联系,会同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等六部门于10月29日下发了《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提出试点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实施范围和支持措施等,指导部署我省小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二是建立贷款损失补偿原则。扶贫小额贷款损失风险实行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分担的原则,单笔贷款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70%,15%由风险补偿资金承担,15%由贷款银行继续追偿。保险机构年度累计赔付最高限额为年度保费总额的150%,超出部份由县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弥补方案。三是督促经办公司积极开展试点具体工作。

    三、把握支撑点,鼓励纯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发展

    针对目前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我局在学习借鉴宁波模式的同时,也督促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一是积极推动产品服务创新。督促公司就我省小额贷款市场和风险状况进行调研,就风险分担机制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进行沟通,了解银行和贷款人需求,努力降低保险费率,减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完善现有产品和制度。我局督促相关公司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进一步简化操作手续,降低投保成本,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管理、培训和咨询,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健全追偿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季报制度,报送内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便于我局及时掌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现状,指导相关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