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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小额再贷款公司:探索中前行
2014-11-17 来源:中国金融 浏览次数:1268
    从2005年小额贷款公司首批在四川、内蒙古等省份进行试点,到2008年试点向全国扩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组织,在全国经历了快速发展,并成为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一支重要的民间金融新生力量。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负债渠道单一、资金调剂困难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基于此,各地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比如,2012年浙江省将小额贷款公司从的融资比例提高到100%,并取消了银行家数的限制;海南省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并鼓励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广州市于2013年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小额再贷款公司。在地方政府的种种探索中,广州市的尝试力度最大、影响更深,因而也引起更加广泛的关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本期一线话题就将聚焦于我国第一家小额再贷款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围绕其设立、运营、监管和质疑,进行一一解析。本期的采访嘉宾包括: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建军、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游炳俊、广州市民兴小额贷款公司执行董事胡建新和广州市白云合银泰富小额贷款公司执行董事王文康。

  2013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10亿元的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在广州民间金融街正式开业,这家被喻为小贷公司的"中央银行"的机构,在其制度安排中,被赋予小贷公司"资金平台""资产交易中心""风险识别器""市场稳定器"等功能。

  记者:小额再贷款公司的设立初衷和制度安排思路是什么?

  周建军: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发展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自2009年启动小贷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广州市小贷公司数量快速增加。截至目前,广州市共有66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32.5亿元,2014年1~8月累计投放贷款6958笔,累计投放金额185.77亿元。与小贷公司迅猛的发展势头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形成对比的是,小贷公司普遍面临外部资金来源渠道有限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统计,2014年8月底,广州市共有29家小贷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小额再贷款公司融资32.11亿元,其中向立根融资的余额为9.6亿元,约占小贷公司外部融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在小贷公司向银行的融资中,融资杠杆达到一倍的只有3家,这里面有的是面向小贷公司背后的股东进行授信,或者要求小贷公司附加多种担保条件。小贷公司外部融资受限,当正规融资渠道不能满足需求的时候,可能产生账外经营等非法融资问题,不利于小贷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未来,按照广州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相关规划,广州将依托广州民间金融街等载体,继续加快设立和发展小贷公司。考虑到未来小贷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如何解决小贷公司的再融资问题就越来越无法回避,因此我们想探索找到一条融资创新的路子。另外,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目前是省市区三级金融工作部门对小贷公司进行监管,未来小贷公司多了,在监管部门的监管之外,我们也需要引入第三方力量对行业发展进行更好的监测和分析,对行业风险进行更好的预估、评判和防范。

  总结起来,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我们主要是希望它发挥三个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小贷公司的资金调剂平台,就是当小贷公司出现资金需求时,可通过借入资金或出让贷款资产的方式向小额再贷款公司融资。同时,小额再贷款公司还可以组织小贷公司之间的同业拆借,平衡资金供给与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风险防范与处置职能。借助于借贷和资产交易等方式,对各家小贷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及分类评级,协助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处置小贷公司的不良资产,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发挥一定的行业管理服务职能,包括监测行业发展动态、编制行业年报和发展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