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积极筹建,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大兴安岭代表处在省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于2013年10月20日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审批。根据《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代表处管理办法》要求,2013年11月13日上午,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432室,举行了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大兴安岭代表处成立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大兴安岭代表处工作条例》、并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大兴安岭代表处第一届委员会名单,选举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办主任吕光鑫同志为代表处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大兴安岭森鑫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王群同志为代表处第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大兴安岭永信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公明淑同志、兴盛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于德军同志为代表处第一届委员;会议提名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张凯同志为大兴安岭代表处秘书长。
今后,大兴安岭代表处将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快机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大兴安岭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不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