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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郭广昌建议放宽小贷公司融资限制
2013-03-05 来源:新浪财经 浏览次数:1058

    复星集团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郭广昌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限制,并给予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税收优惠。 

    郭广昌在提案中认为,小贷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已逐渐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重要力量,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较2011年新增1798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005亿元。另全国近150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解决小微企业缺少抵质押资产、财务报表不健全等问题上进行外部增信融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自身融资受限,影响进一步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同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税赋过高,小贷公司纳税参照一般工商企业,缴纳5%左右营业税及城镇附加等附加税,再加上25%企业所得税,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3%营业税率相比,小贷公司运营成本明显偏高。 

    他建议一是取消"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最多只能向两家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限制。通过市场化操作,由银行金融机构自行决定是否要给小额贷款公司融资。

     同时允许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等融资,并允许通过资产转让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二是建议给予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比照《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对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2013年底前免征营业税,自2014年起按营业收入净额3%征收营业税,对企业所得税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征收。 

    放宽对小额信贷业务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标准,对于单户100万元以下且追索期满1年不良贷款(含小企业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允许小贷公司根据内部流程核销并通过清单申报方式,在所得税前扣除。该等已核销贷款再收回的,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