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比例上升,是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新趋势。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可以摆脱对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的依赖,信贷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也有所降低。直接融资的渠道包括交易所上市、PE、VC融资以及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其中,沪深两大交易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于去年推出。来自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2年6月份首只中小企业私募发行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家交易所共有81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完成发行,募集资金达到90.83亿元。
民营企业发债为主
在已经完成私募债发行的主体中,民营企业的占比最高。据统计,从发行人类型来看,民营企业共计51家,占比63.0%;地方国有企业23家,占比28.4%。发行债券的行业则集中在工业、消费和材料行业。
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期限而言,主要以2年期和3年期为主。在2012年已发行的81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共有1年期、1.5年期、2年期、2.5年期和3年期5个品种,其中3年期和2年期分别有39只和30只,二者合计占比达85.19%。
对去年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利率进行比较,其中最高发行利率为"12巨龙债"的13.5%,最低为"12新丽债"和"12孚信债"的7%,平均发行利率为9.04%。具体到各个期限,1年期平均发行利率为9.16%,1.5年期为8.50%,2年期为9.05%,2.5年期为10.00%;3年期为9.01%。
市场化的发债方式
春节过后,企业开始进入新一年的经营运作,是否能够通过发行私募债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发行私募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沪深交易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对于企业发行私募债的门槛制订得较为宽松。主要的要求为三点:一是企业为非上市的房地产、金融类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三是所发行债券的期限需在1年(含)以上。
同时,在沪深交易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由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交易所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对于备案材料完备的,将在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在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中小企业私募债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但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不能通过公开方式发行,只能向具备一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如基金、券商和银行等机构投资者(上交所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其金融资产规模在500 万元以上)。因此,私募债的发行与投资都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一是投资者对发行人进行筛选,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二是债券的条款为非标准条款,由发行人与投资者商定,包括发行方式、发行利率、派息周期、评级和增信措施等,条款设计也完全取决于投资者对私募债风险与收益的识别和判断。
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信用债的范畴,而且目前对于私募债不设有评级机制,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要求发行人增加增信措施也是常见的做法。常见的增信措施包括: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使用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以及购买商业保险等。增加增信手段,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但能够有效提高私募债发行的成功率。